法律咨询

我有兄弟二人,哥哥结婚,老父亲给哥哥盖了四间新房。我结婚,将父母居住的四间房简单收拾,与父母住在一起。后来,我们夫妻都出去工作,在外地生活。父母仍然居住在四间旧房里,老父亲去世,所居住的这四间住房,我是否拥有全部继承权?哥哥提出要和我平分这四间旧房的继承权,手否有法理依据?望律师予以指点迷津。

继承
2011-06-30 10:01: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有决定权,并且有决定你哥哥的那套房子,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我就住在吴江公园这里。
  • 你好,如无明确说明,你父亲的份额你与你哥哥平分
  •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你父亲的那份你们兄弟都有继承,你母亲的那份由你母亲决定。
  • 首先要确认房屋的产权,如果产权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你母亲通常有一半的产权的,然后另一半是你跟你母亲,兄一起平分.
    房屋产权的确认以房产证为主,如果是农村的房子以士地证为主,有必要在确认下你哥的房屋产权是谁的.
  •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