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抚顺公交车司机、09年有一天早拉了一车学生,正在开车时腰脱病突然犯了腰痛难忍无法控制汽车、致使车驶向公路对面、险些撞到对面山上,过了很长时间、单位安全科上线路巡视正好看到这一幕,事后告诉我除非你找医生开证明证明你的腰开车没事、不然你不能在开车了、我一想也够危险的便同意给我调换岗位、单位给我安排夜勤保安的工作,今年因公交车司机缺口太大公司便想让我们夜勤保安人员上线开车。先组织我们到医院检查身体做CT先自己拿钱检查出来有病公司给报销、没病的不给报销,检查后说我病情比较轻让我上线开车,我说我是因未遂事故公司不让我开车的、如今让我开车如果腰病犯了造成事故怎么办。我让公司给我写出字据、如果我开车因腰痛发生事故由公司负责任我不能承担责任。公司不给写字据还是让我开车不上就进待岗站不给交保险不给开资。向公司这样忽视安全强行让我开车的做法违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