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一下跟着我做事的一个建筑工人因做事不当从楼上率下,脚骨碎了.我把他送往医院并且看好了.当时他说看好了就算了.但现在好了就是不出院.让我陪几万才出院.他说他有人.不赔就告我.您觉得我应该赔给他吗?(因为在农村.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之类的.工人是流动的.他今天来就给钱.明天想不来就不来那种)如果他告我了.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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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由于其单位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针对一般合法企事业单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方式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则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赔偿方式有一次性赔偿金,以及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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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所要承担的责任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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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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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分两种可能,一种是劳动关系,一种是承揽关系,如系劳动关系,对方所受伤害可能够上伤残,其中的赔偿项目相对多,数额相对大。如系承揽贵方责任相对小。具体类型的划分比较详细也比较复杂,请电话咨询15137777258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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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