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妈妈,儿子一直是我在带,我在抚养,他是从去年开始,有时一个月给500的生活费,现在他想带走我儿子,是给他哥哥,姐姐带,不是他自己带,我们俩现在都没有结婚的,他经常会来骚扰我,我是真的好恨他,可我怕他伤害孩子,经常威胁我们,十年了,为了我儿子我放弃了自己的感情,我实在受不了他的威胁了,我现在要怎么办?儿子也讨厌他,不想跟他的,帮帮我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如果孩子已经满10岁,由孩子决定。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欢迎联系律师———————————
-
主要就是不要怕,自己该做什么做什么?他是无权干涉的
-
你好,可以争取的
-
可以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