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是这样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铁山铁路生活小区14-1-6住房出售给乙方,出售价为2万5千元整,一次性付清,过户费由乙方支付
1双方交易日期定位2005.10.15日,房款付清后,即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房产余下的20%产权由买家买,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付对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对以上条款如无意见双方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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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否具有两证?是否经过共有权人的 签字或默认?建议详细的表述案情,律师好给予针对性的答复!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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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当履行合同,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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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当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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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咨询什么。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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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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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当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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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买卖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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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效的话,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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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是你想要给违约金回房子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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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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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预约面谈,详细给你解答。咨询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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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