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的,2011年5月1日,在广州中介公司介绍下去河源的一个叫比华利山庄看楼,那个房子的首付可以分期付款,当时中介承诺我说首期付完可以做按揭,到时候要做个假税单什么的,让我们签订购书,合同上写明开发商只是协助我们做按揭,但不保证,如果不能按揭了要一年之内给完全款,当时我们就说不可能,一定要做按揭才行,中介就避重就轻一直说应该没问题的,什么先按月给首付,到时候就向银行申请按揭,再给个几千块做假税单就行了.....也没说如果做不了按揭的话退不退钱。然后我们交了一万块定金。五月中旬,国家出台政策,异地买房不可以做按揭了,所以我就想申请退定金,现在开发商和中介在扯皮,彼此推卸责任,并且说不是我们一家的问题,多少个买家都这样,不能说退就退。后来我们给这个中介多次催促,最后打电话他们说和开发商说谈崩了,开发商不给退,按合同办,请问我该怎么办?庆幸我没一给他们再继续打首期款,因为一次打三万是包装修,打六万就可以入伙,本来我打算定金完了再打五万,现在出台了这个政策我就没再继续打钱,但是每个月要按时打的,不过我已经在这个日期之前提出申请退款了,我这样算不算违约?况且我还想拿回定金,该怎么做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