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站长您好!多谢您的热心回复。
现还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母亲大概20年前再婚,双方的子女当时均已成年独立生活。现住房是继父单位花钱盖的,但地皮是继父已过世的前任妻子单位的,此房子没有私有房权,每年都要缴纳房费。继父在几年前过世,母亲继续住这房子,
1)请问这房子如果在母亲去世后在遗嘱中声明留给我方子女居住,请问继父那一方的子女是否还有权利分享或者推翻遗嘱声明?
2)这房子的继承先后顺序是怎么样的?
3)继父过世后,我们就搬来这房子同目前一同住有2年以上了,但户口还未转到一块,请问,这样会影响遗产分配的优先权问题么?
谢谢您!
还有:如果干休所分了新房子给遗孀(母亲),新房2年后可以以福利房的价格卖给个人,请问如果母亲的遗嘱里声明此房留给我方子女,那么两年内的非私有状况和两年后的私有状况下,继父的子女是否有权利来争夺此房?
十分感谢!

继承
2011-06-23 12:49:31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6条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遗产继承权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继承问题
请问遗产继承权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