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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于2009年12月31号登记,登记当天男方父母自己从银行给女方账户打了3万元彩礼,而登记后的第三天男的向女的以做生意为由要了一万元,并给女的写下收据后离家,离家后不务正业,三天后身无分文回家。而登记后男的表现与登记前完全两样令女的接受不了,对登记后生活失去了信心,故在2010年2月份提出离婚,且在2010年7月份起诉,而男的坚决不同意,并说要是离婚就必须退还彩礼,经本地法院以离婚条件不成熟为由判不离。故2011年4月份女方再次向法院起诉,直到现在法院也没给出明确判定,只说还需双方调解,案子一直拖着,(双方从提出离婚到现在一直分居生活,无共同债务和财务,无子女)。听说男的法院有人,我朋友岁数已经不小了,我想恳切地问,哪位有招,帮我朋友脱离苦海。

民事相关
2011-06-23 09:14: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