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在中原路与秦岭路北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由于是房改房但时没有房产证,双双约定在房本办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在09年4月办下来了,人家不把房卖给我了,说是要收回去房子.更可气的是当时在合同上只写了房款并标注明现金一次性付清,没有给我打一个收据,现在人家还扬言说就没有收到我的钱,试问没有收到我的钱我能住三四年吗?
-
你好,可以起诉。你最好把整个案件详细叙述清楚,还要结合你手上的证据才能给你详细的进行解答,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根据你们的约定来确定;建议你拿材料来看,给你做细致的分析。
-
对方可能以此作为理由,你可以根据协议起诉。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或面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