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商铺租赁到期了,迟迟不给交房租,我有权收房吗??
合同是这样写的:一,甲方将位于X购物广场3楼C49号房屋租给乙方,试用期三年。第一年租金为三万三千元(33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随市场行情做出相应的调整。每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租赁期从2010年6月19日到2013年6月19日。
二,乙方在租赁期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乙方在租赁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电,偷盗登事故现象,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