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
2004的时候,我承包了一项铺路工程,当时原油价格急剧上涨,使得工程成本急剧上涨。请示了县交通局,他们同意为了工程进度,补回原油差价,但只是跟局长有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追加合同价款的合同,过了几年,该局长因为作风问题被双开,新上任的领导不承认这事,而我现在已经找不到当事人了,就是这么个情况,官司已经拖了好几年了,从中院到了高院,跟政府部门打官司真的很累,拖不起啊。。。请问大家给我点建议 谢谢了!!!
-
你好,如果没有书面的合同不好办。
-
你好,相信法律公正.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