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已抵押给银行贷款。我的熟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我的房产证,据说是抵押给了别人。现在我应该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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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以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的相关规定,权利人以其不动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权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无权不存在。如果第三人以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并且应该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结合你所咨询的问题,他人以您的房产证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且没有您本人在抵押合同以及登记薄上签字,是没有办法办理的。如果出现了相反情况,说明有人私刻了您的印鉴或者金融机构审查不严导致,您可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果仅仅是要回房产证,必须撤销抵押才可以,否则无法拿回您的房产证。如果需要帮助,请联系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徐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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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没有经过登记不产生抵押的效力。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房产证。也可以直接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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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先查明你的房屋是否抵押以及抵押详情,然后再决定是撤销抵押登记还是只要求你的朋友返还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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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是否办理了登记,然后确定下一步怎么做,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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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