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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已3年,现女儿已年满18周岁,去年前夫已再婚,故女儿要求前夫将离婚时分到的店面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因此双方签订了过户协议,在协议中女儿同意前夫不再承担和我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承担大学期间的百分之五十的费用,请问,女儿和前夫签订的协议有效么?我可以要求前夫继续承担离婚协议中约定吗?

其它综合
2011-06-20 15:0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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