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些有关于个人买卖二手房的一些相关问题咨询问题。交易地点在辽宁朝阳,由于地区的差异化,朝阳没有三方监管和资金监管这样的制度,但是又必须在当地购买房屋,目前房屋经意看好,总房款是226000,但是就是对于资金的付款方式相互之间有异议,请问怎么样才能充分保证我的利益,我是买方。我的意见是先交付2万元定金,之后配和我们将所有材料递交到房管局窗口,待我们收到房管局返回的回执联后,再付房款5万元,等房证完全过户到我名下之后我再付房款的10万,由于卖方要等到今年9月底才能交房,所以暂扣5万元为最后倒房款项。请您帮我提点建议好吗。

其它综合
2011-06-20 08:46: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