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一家药店是我作负责人的,现在想转给别人,接手的人要求继续用我的证,但我担心他在经营的过程中超出经营范围(打针),我想跟他签订一份协议,就是不管以后(在他经营的过程中)药店出现的任何事情跟负责人我本人无关,合法吗?假如不行的话我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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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最好进行变更登记,不能采用你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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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这样的协议只能在你们之间有约束,对外你还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证是你的名。最好是将证书名字换成经营人的,你才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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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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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能产生对抗外人的效力。如果你确实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建议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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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做好做好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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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约定无效,建议不要让对方继续使用你们的特殊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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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