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有一套拆迁分得的租赁房 现在房子里面的户口是祖父跟我 祖父是户主 由于现在祖父生病 他的其他子女开始跟我提要分房子的事情 我想咨询一下 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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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赁房,承租人去世后,可以变更给同住人,不存在其他人继承问题!本律师专业处理公房纠纷,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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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租赁房因只有居住权,故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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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租赁房,那么这个房子首先由同住人继续承租,没有同住人的,由户口在上海的近亲属继续承租,使用权房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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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有承租房,在还有同住人的情况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分割,只能由其他同住人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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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使用权房,在还有同住人的情况下,不能由其他可以继承使用权房的人继承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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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产生新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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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分得的承租房属于“公房”,可以购买。但是,在未购买之前,不能作为遗产。同住人(有户籍)有权在承租人死亡后继续承租。
2、你的居住的房屋,承租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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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不存在分割问题,你祖父过世之后,你继续承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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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遗产分配,如果祖父身故,可以变成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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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租赁房非产权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如果你祖父病故,可以向租赁房所在的物业公司申请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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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