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由上海市区搬到青浦),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原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由上海市区搬到青浦),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单位必须要给出书面的解除用工合同的通知吗? 首先,我们公司是不肯给我们书面的解除用工的通知。然后,还做了一文件给我们,对我们是否愿意去青浦工作做个调查。我不知道要如何填写。如果我写不愿意去,是否相当于我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用给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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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你不同意去,公司还是要给你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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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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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