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2日入职中山市XX电器厂,职务是模具维修师傅。2010年12月24日下午3时许在厂里的模具车间维修模具时,不慎被飞溅的铁片击中右眼住院治疗14天,出院后厂方就要求我立即工作。我也就做一点简单的工作。眼睛因为填补了硅油还要第二次手术。现在是每个月去医院看一次,拿药水回来滴眼睛。如果硅油乳化就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眼球萎缩后还要摘眼球,安装义眼。还没有治疗终结。现在老板要我和他私了,我不同意现在私了,因为第二次手术可能会在一年后才进行。我要申报工伤认定,中山市小榄人社分局2011年5月30日才受理,老板就在6月1日解雇了我。6月13日工伤认定书下来认定是工伤。厂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老板明确讲后续治疗费用他不再支付,我现在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治疗费吗?治疗终结之前我能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吗?要怎么做?我要掌握和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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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用,医疗终结期间也可要求老板支付工资,这并不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只要治疗完毕后,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医疗终结期鉴定即可。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欢迎到办公室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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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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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顺德劳动部门投诉,没结果的话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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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认后,可以根据级别及本人实际 工资主张相应的工伤待遇,详细可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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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续的费用可以之后主张或现在鉴定后一并主张,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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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