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已7年,女儿由我抚养,男方是公务员,当时离婚时每月给200元的抚养费,自离后,不管女儿生病还是读书,他就从不过问,除了200元外就从不多给女儿一分钱,现在女儿就读二年级,而且课余参加其它学习的费用也高,现在的生活物质也不断上涨,而我每月的工资是1000元,除了女儿的学习费用和我们母女的费用外,还要还住房贷款,现在他所组建的家庭都有工资收入,对方的孩子也没随他们,现在我要想增加女儿的生活,学习等费用,现向你请教几个问题:1、诉讼标题是不是写成《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2、胜诉的机率有多大;3、诉讼内容抚养费和学费可以这样要求吗?就是女儿年满18岁之后,只要女儿还在校读书,双方就要一直承担女儿直到学业结束。请您给予指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