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大型公司任业务员日期是2010年12月14—2012年6月13日,没有协议,薪金是工资加奖金。奖金是按季度销量算,工作是帮助经销商销售和监管经销商货品去向,左天公司说因我监管不利把我辞退,工资按员额发放。但说所有奖金不与发放。
奖金大概有4000-5000元,我想咨询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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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说来,公司辞退员工都是违法的。原因不是理由不成立,而是证据不足。比如最近我的顾问单位辞退的两个违纪员工都因为证据不足导致在劳动仲裁中败诉,最后只好协商解决。
所以,你的单位有如下违法之处:
1,不签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赔偿。
2,监管不力的结论一定要有充足的证据,否则,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就是违法解除合同,还要因此赔偿你。一般范围都是领导认定你有什么问题,但拿不出经得起法律审查的确实证据。就是有证据,也未必构成法律上允许的辞退。现在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十分偏向劳动者,对此我这个单位的劳动法律顾问感觉单位很难。所以,你可以有信心打赢官司
3,你最好收集单位的工资制度规定,来确定你的损失具体有多大。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劳动诉讼法院就要几十块钱。所以你可以告单位。实在有困难,可以找个律师代理。劳动仲裁还是很方便的,诉讼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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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无理由辞退本身就违法了,你可以找劳动部门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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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不是很清晰,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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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