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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05年进公司,职位是人事主管,由于公司在08被一家上市公司吞并,导致岗位调整,当时被分配到市场部做市场助理,在一次外出办事发生事故,鉴定为10级工伤,复原上班岗位调整为企划主管,在2011年1月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在2011年6月,公司要求本人调岗,做仓库,本人由于是工伤(手骨折),所以提出仓库搬运东西不符合,就要求领导考虑,领导再次调整为总机,那么待遇有低于现在的待遇1000元,所以我想咨询律师,如果我要求仲裁,本人能获得多少赔偿?

其它综合
2011-06-14 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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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