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受害人是我爸爸.事情是发生在08年的5月19日。我爸爸在和一间纤维纸板厂上班,但在上班区间因厂房倒塌导致我爸爸的左腿受伤。经官渡区人民医院诊断后,左腿骨折,但在诊断去间,我们交咯五千的医疗费。后经过鉴定是九级伤害。现在对方想私下解决,但是他们只给五万五,加我爸的工资七千,他们就只给五万九(因我爸在区间跟他们拿咯三千的生活费)。但他们现在不能全给。我想请各位给我哥建议。谢谢。还有起诉时间是一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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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过法律规定自受伤之日起一年的时效,现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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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是我觉得向法院起诉好些,那样可以除了医药费和工伤费还可以提出来要精神补偿费.但如果你爸爸还要在纤维纸板厂上班那我建议还是私了的好,毕竟诉讼需要很长的时间,太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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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一年,但单位在30天内不认定,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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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