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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国家不明文规定允许转租,很多的交易都没有变更承租记录底薄,当时土地是投入大于产出,土地不值钱,也没当回事。我们倒是记着签了合同。
我可不可以这么认为: 他们的行为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因为当时确实签订了合同, 出价也比同村人认可的价钱高, 村里人都不要,我父亲才取得。
当时是签订的27年承包期合同(原来30年,原承包人已经种植了3年),现在的问题是,要是承包流转合同成立的话,27年后到期,首先承包人权利是谁?我父亲还是原承包人的儿子呢?
已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16条规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权利。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其它综合
2011-06-14 17:2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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