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你几个关于福利房的问题.
我父亲以前是教师,可是在1989年不幸去世了.后来当地教育局把我们母子安置在一个小学暂时居住.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分福利房给我们,直到现在我们住的那个学校要被拆迁重建了.教育局才分了一套40平米的旧住房做为福利房卖给我们,而且还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我们住现在的地方是城区.所以我妈妈不肯搬走.我就想问问遗孀是否可以享受福利分房,如果可以分,那面积有多大.还有就是他把我们分到了那种偏远的地方,我们是否可以不去,如果去是否可以叫教育局赔偿.我们可以要求他赔偿多少.如果他们不赔偿,我们和他们打官司是否有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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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有点象欺负的行为,因为当地教育局把你们安置在一个小学暂时居住,证明不是长久的,你父亲生前是教师,不管怎样对社会还是有点贡献,他走后,其妻儿应该能得到应有的福利房,如果是象你所说的那样,那你们就可以向有关部门起诉,得到你们应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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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的,赢的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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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际一些的话,你父亲已经去世十几年了,你也应该长大了,或许已经不能完全依靠你父亲的单位的照顾了。 因为照顾总是有限的。
不要诉讼,可以尽量要求改善一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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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4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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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