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公司是一个香港公司投资的外资公司。原来由经理任法人代表,属于无股份的法人代表。现因经理辞职,公司打算让我来接替法人代表,请问这类性质的企业任法人代表都有什么责任呢?如果公司出现类似债务问题,会让我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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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你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我个人的理解,做为一位企业的法人代表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好光环。 仅仅是法人代表是毫无意义的,不但要背负所有责任,在实际经营中又没有实权,没有实权就很难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经营中的任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的事情,黑锅只得法人代表背。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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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中国公司,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你上任后为单位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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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违法的事情当然不会出问题,建议合法经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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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