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我于2002年,买了一套180平米的房屋。对房屋的用途开发商解释是:商住两用,既可以开公司做生意,也可以纯居住。我买这房子的初衷也正好是想先按个家,以后有机会做生意开个公司,既方便有实用,于是就买下了这处房子。现在我没开公司只是生活居住,而煤气公司还是按单位标准收取费用。与他们联系,他们说:既然你是只居住不开公司,你就去房屋交易所变更房屋用途,变成住宅,他们才会按住宅标准收费。我想,这样一来,以后就不可以再开公司了吗?为此,我想咨询这几个问题:1,怎样理解房屋用途“商住办”的法律概念?2,我只是家庭生活没开公司,煤气公司按单位标准收我煤气费合法吗?3,房屋用途现在改为住宅,以后还能改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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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公司按照房本自己的房屋性质收费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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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部门的登记为准,本人申请可以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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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