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关于劳动纠份咨询 事情经过如下 1。本人3/14正式入职,公司的人员增补申请单上写明我的试用期至4/31(当时口头约定为二个月) 在6/7公司通知我试用期的评价不合格,需做降职处理(待遇同时降低),当时本人没有同意。在6/9公司副工场长再一次通知,决定与6/7相同。这一次的理由为我的工作态度不端正,开会时,手支撑在脸上。 2。入职时,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 请问 1。公司可以不经本人同意做出降职决定吗? 2。可以向公司提出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吗? 3。如果在试用期过后,公司未通知试用期OK,是不是默认为试用期合格呢?假如我要辞职,是依试用期提前三天还是提前一个月? 如果不能,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 还请不吝指教

合同纠纷
2011-06-13 17:20: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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