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离婚房产案件,男方为过错方伪造债务及隐藏财产及造假证据一方,双方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均要房子产权但双方共有房产法院尚未作出判决。问:女方再婚,现再婚女方的老公和其母亲产权登记共有一套房,女方前夫以女方再婚其老公有房产为由争与前妻共有的房子产权,那么前妻现任老公与其母亲联名的房产会影响法院将女方与其前夫共有的房产判决给女方吗?若法院采信对方该理由将房产判给其前夫,该判决是否缺乏法律依据?女方应如何应对男方以此为由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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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任丈夫的房产状况并不必然影响你和前夫之间房产的分割。如果前夫仅有一套房产居住,且房产为你们先前共有的房产,那么判决房产归前夫,前夫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费用给你还是有可能的。反之,就需要另行分割。
但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判决房产归男方一方所有。具体可电话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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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只考虑这个因素,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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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来分析.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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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需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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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案件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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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建议带上资料面询。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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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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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房产分割,跟现在有没有房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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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