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8年时买了6.8*12米土地,镇的街上买的,土地的所有人是附近住一家姓罗的人,已经支付够钱,当时连同那个屋主人一起去测量时没错,不多不少,刚好是6.8米宽,那块地前后是街巷,左边已经建好一座3层的楼房,之后和屋主去国土所办理了过户手续,国土所也在图纸上注明了6.8*12米。今年,我按那个尺寸交了报建费,准备兴工建造,这时再去测量时,发现少了4公分,这时右边也差不多建好一楼了,我去找规划所,他们也是承认是他们的过失,就口头处理:在本人的面积上前后补回0.2公分给我们,还说就这样处理了,你们不同也可以找我的上级。我一方面担心以后把我们的楼房当成违章建筑就麻烦了,另一方面到时办房产证也会困难,还有,他这样口头处理这件事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会遇到什么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