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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属于郊区,因涉及城市扩展,现征收耕地700多亩。 正在发补偿款!当年土地承包改革时因地块离家远近、土壤肥沃不同,离家近土壤肥的每人9分地,离家远土壤贫的每人1亩地,但是当时交公粮、农业税时还按9分算!现在补贴也是都按9分算!当时队里一个会计填写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时是按实际亩数写的,也就是说有的是9分,有的是1亩!现在国家赔偿时有人就拿出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要按证书上填写的为准!我想问他们可以这样要求吗??? 补充说明: 可是那几年公粮 农业税可没多交啊!跟我们交的一样啊!!

其它综合
2011-06-10 23: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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