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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9年5月19日和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在2010年12月19日在上班时受伤,给我报了医疗费,但是明年2012年5月19日合同到期了!他们给我说,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了,如果员工想继续签订合同也可以,但是工龄不计算在里面,而且保险不交了,请问我能让公司赔我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营养费等等吗?应该赔我多少?

其它综合
2011-06-07 21:03: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