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男朋友是在国外结婚的,当时我们还是留学生的身份,我们现在双方都回国了,现在还是中国居民,因为感情原因想离婚。想请问你,我们的这段婚姻在中国合法吗?如果要在中国解除婚姻关系,是不是双方都要去大使馆单方去不可以?如果我选择在国外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我是不是在中国就可以没有案底?当年不懂事,荒废了不少年华,希望你能解答我的疑难。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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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由于你们已回国定居,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须回到婚姻缔结地的相关机构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因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有效,须依据婚姻缔结地的法律才能作出判断。
此外,诉讼离婚属于司法权依法介入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不会留有案底,也不会给当事人的未来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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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我国关于离婚的手里法院是婚姻缔结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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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所述情况:
1、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
2、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3、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具体可以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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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