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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受伤,手术后切除了左手食指。经治疗后出院,休息了一个月。医院认为已痊愈,没有再开出病假单。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员工在企业上班,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在上班期间经常无故旷工。企业对该员工作出开出公职处理。请问:在赔偿问题上应怎样处理?

劳动纠纷
2011-06-07 20:49: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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