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在上学时认识的,在谈了五年多,彼此都见过父母,也信任双方,后来在一起时他由于家庭原因2009年和2010年期间先后通过我的工资卡取款4万左右,当时我没有考虑那么多,也没有打欠条,当时说是借的,一定会还给我,后来分手了,他答应今年五一还钱给我,但是因为他新处了对象,不承认借钱的事情,我打电话不接了,住的地方也变了,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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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收集借款的证据 起诉就可以 杜律师免费咨询 可以帮你办理本案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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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取款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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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证实是借款,协商不成的,然后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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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银行柜台取得还是通过ATM机取得款项?如果是在柜台支取可以调取当时的记录来证明欠你钱的事实,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面谈或者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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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