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因为父母于2003年去世,留下一房产,按照房屋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们有兄妹五人,应该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吗?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还有顺序之分吗?据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之间还要按老大、老二、老三、......先后顺序继承,有这种顺序吗?请回答律师留个姓名与电话。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