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我和9月29号发布的吴多礼。想再请问您一个问题,我单位自1998年?2008年共计十年出租工厂、仓库商场等收入,每年收入约三百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缴纳职工五项保险金,缴纳税务约270万元,归还多年拖欠银行本息约1250万元。请问:以出租的经营形式是否算正常经营范畴?对买断工龄是否影响?粮食局强制关闭我厂是否应适当提高补偿职工的损失?

其它综合
2011-06-05 17:5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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