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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一年级的学生,七天前在课间被同学撞倒头部撞在水泥台阶上,眼睛和眉毛未梢之间当时裂开了血流不止,班主任和对方家长把孩子送到了医院,老师通知我们后,我赶往医院,因为我们当地医院的条件设施有限, 再考虑到孩子怕面部留下难看疤痕,我们当时决定去市医院缝针,医疗费花了一百多元,医生让七天后去拆线在此期间小孩子眼睛肿胀,我就带他去了所在的的医院挂了二天的消炎水(共计一百三十元),由于孩子小,当时我也忘了询问医生孩子的鼻腔和脑部的情况。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该由谁来负责任?是那位家长还是学校,还是我们家长?折线的时候对方家长不露面并声称现在只肯付医药费用和拆线的手续费,疤痕的问题不予以处理。而学校的说法是他们会让对方付出医药费,疤痕的问题他们不负责调解,让我们也不要再提,并且说他们(学校)已经做到位了他们该做的已经没有责任了。小孩子现在心理上有阴影 ,说他的脸上有伤,不想去上学同学们笑话。我现在想询问的是就是伤口愈合后,肯定额头有疤痕,以后要是整容的话,费用应该有谁来承担?学校是否在让对方付出医药费用后就没有责任了?

其它综合
2011-06-02 16: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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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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