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深圳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的一名员工,工龄两年,昨天接到公司部门领导通知,要到人事部报到,去到公司后知道公司要解雇本人,说我违反公司规定,原因是:我把部门领导电话号码拉到黑名单,不让他打通我电话,又说我日常工作不到位,请问公司这样解雇我,有没有赔偿的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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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违法解雇你,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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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雇你,你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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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辞退,从入职时起算,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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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理由不合法,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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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下理由不充分,不能解雇你,所以他们是违法的,你可要求公司对你赔偿!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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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理由不成立,你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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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