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如果甲方需要向乙方收取一定押金费用的,不论合同终止与否,应于乙方完成一个工作任务后全额退还该押金费用给乙方,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占有乙方财物。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任何一个任务就提出终止合同或退还押金,则甲方有权利拒绝,且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赔偿,赔偿金额由相关法律部门仲裁协定。 他们公司说的一个工作任务,签合同前后不一致,请问该条款有法律效应吗?

其它综合
2011-06-02 10:0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