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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一台资企单位工作从06年2月至09年十月,期间签有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但单位给我们签订的是一份我们与某劳务公司的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签订后,无任何改变,还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扣缴保险,我们也从不知道劳务公司在哪里,谁负责)现单位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不愿补发补尝金。请问律师我们可否要求单位补发补偿金呢?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31 15:32: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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