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中间挑拨夫妻感情,丈夫回家就对我实施家庭暴力,从而导致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公婆家人似乎早有准备(我也是刚悟过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公把房产权都写成别人的名字,就连我们夫妻目前住的房屋产权也不知道是在谁的名下呢,反正不是我和丈夫的,结婚十来年了,终于醒悟自己是个被利用者,我为他们生儿育女,到头来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孩子的探视权也是妄想(使他们家人说的,我不知道有没有请律师)。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我就真的一点办法没有,任他们欺负,就算雇个保姆,这十几年也应该有精神损失费吧,更可气的是丈夫还要求我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