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做业务工作 当时做了半年没有挣到钱 自己还贴用了8千元 我多次辞职 老板留我并说春节后 我继续做一年 我和他说明了业务项目不行 很难做起来 老板说你春节后做一年 不管怎么样我年底补你4万元 这其中 因为是做业务方面的工作 当中会有欠款存在 因为在年底会有结算的 到了年底公司并没有和我结算 并要我还欠款 我到公司时 等待结算时 老板找派出所所的人来 把我带去派出所 他们只出示了工作证 并到我住的地方搜查 这样是违反法律吗 在以后和我谈得老板不出面了 他要他的老婆找我要钱 我到公司老板总是不见 我想这些行为 我可以讨个说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