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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时没留下任何遗嘱,现在四个子女要求老母亲将父亲的遗产分割给他们,请问老太太在世时是否可以拒绝他们的要求?如果一定要将丈夫的遗产现在就分割给他们那她本人能分得多少?她所分得的份额是否属于她个人财产?到老太太立遗嘱时,她是否有权任意处分她的个人财产(包括继承的份额)?比如:除了留给特殊情况(生活不能自理等类)的继承人那份外,其余的她是否有权只指定四个子女中的一人继承。

其它综合
2011-05-28 17: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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