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主管:

按公司最新要求,为了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作每月做一整体评价,并对公司各部门员工作相应的奖惩,从而促进各部门乃至全体人员努力提高工作绩效,达成企业目标。

 

特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月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除业务员、、售后专员、操作工、临时工和实习生外),考核工资为员工全薪的10%,具体办法在制定中。

 

现要求各部门主管于2009年3月24日前先提供本部门员工的考核表,考核表格式参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我!

 

谢谢各位的配合!

 

曹可君

2009.3.17

其它综合
2011-05-29 11:2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