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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郭**,我弟郭*。郭*与左某在某棉花种植厂打工,二人系同事,因公司的事发生过矛盾,事后很久了无事,一次在饭店吃饭碰到一起被左某等四五个人打倒在地,郭*试图逃脱未果,几人追至饭店厨房用酒瓶、铁棍、木凳打,情急之下,郭**手摸起了一把剪 *** 抡起,扎中李某动脉抢救无效死亡,郭系与李不相识。而其他几人系有亲属关系,且有多次作案前科。请问该如何判?今天开了一次厅说是故意伤害罪,对方寻衅滋事罪,我方能不能防卫过当?民事责任是不是与拿钱多少有关?若不拿钱最严历能判多少年?并且郭与左发生矛盾是因为公司的事,能否让公司附带赔偿责任?

刑事案件
2011-05-26 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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