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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责任谁来负我有个朋友是社区的工作人员,主抓计划生育工作。由计划生育办签头的、街道下属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接手的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日前,有位居民的保险费30.00元交到了社区,计生人员多次到保险公司,承办该业务的人不在,直至才找到此人,但给予的答复是一份不给保,要至少两份以上。计生人员将此事汇报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上报了计划生育办。还没有联系到第二份的时候,在此期间,居民出现了意外伤害,居民来找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理论,计划生育人员认为,我不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这只是上指下派的工作,不应该承担责任。你应该到上级单位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办去。问题补充: 以前,社区从来没有接到过二份才可以参加保险的通知。现在出险了,这个事情应该由保险公司、计划生育办、街道办事处、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中,谁来负责?

其它综合
2011-05-26 08: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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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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