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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刘俊峰 2007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 就业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六公司 2007年7月8日到公司报道,7月10日开始到六公司北京西豪逸景项目部上班,至2008年12月底。因效益不好在此期间,工资按80%发放,且欠8个月工资未发。至2010年6月补发了6个月的80%工资,至今(2011年5月25日)工资仍未给。 2008年12月底调至六公司天津东丽区津秦高铁项目部工作,至2010年8月底,我提出辞职,项目经理批准,后将项目经理签字的辞职报告送至六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说公司领导签字后通知我。至此后我就未去上班。 2010年12月六公司人力部通知我说公司领导批准了,让我拿一万元培养费把档案拿走,因钱数较多,我未去办理。2011年2月人力再次打电话让带钱拿档案,否则予以开除。2011年2月中旬我缴纳一万元,办理了档案手续。要求转保险手续时,才?A

劳动纠纷
2011-05-25 09: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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