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母亲03年去世,父亲于03年底重组了家庭,在04年5月份的时候父亲分到单位一套以我父母亲两人的名字的福利房,当时的的房款是由我垫付的,但是,收据上写着父亲的名字。现在,两个人因为感情方面的问题,想申请离婚。请问一下这套房子算是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吗?我还能争取回来吗?

民事相关
2011-05-24 21:3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