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07年签了一份合同180万,当时收到20%的预付款,设备安装后,因我个人原因一直没有去催款直至2011年才想起来去要钱,当时合同签的事货到现场付到90%的货款,合同的法律生效日期到09年截止,现在对方只同意付一部分款。请问我能拿到多少,起诉还有用吗。
-
你好,上海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你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款还是可以要回来的,要看下你的合同详细内容。方法有很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变通。可以风险代理,拿到钱再付律师费!
-
如你所说确实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还想拿回钱,可能要花些功夫。
-
关键要看诉讼时效2年是否联系的起来。建议带好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详细可来电咨询。
-
你可以通过诉讼向对方索要货款
-
09年至今确实已过诉讼时效,但这中间是否有主张过货款,可以带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还可以起诉要回来
-
现在起诉还来得及,建议你抓紧时间起诉。
-
如果合同履行期限是09年5月24日之后的,到现在尚未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之前合同已经到期,则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胜诉。
-
恐怕时效是个大问题,对你不太有利。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