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小区看中一套房,价格73万,首付三成公积金贷款,签了买卖合同与业主,付了两万定金,中价费15000,先付了八千,合同上注明的是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的时候或之前付首期,现在业主要求先付首期给她,她才同意办理那些手续,否则一个字也不会签,我们要求是银行资金监管,业主不同意,她说要付到她的帐户,我们可以写个承诺书之类的,房产证也不同意复印一份给我,只是给我们看了看,按揭公司的人抄下了地址明天去查册,还不知有没有问题,我们担心到时候贷款不下来,或者其它的原因过不了户怎么办,现在如果首付付了到时候能要回来了?还有如果业主坚持这样,我们不同意的话算谁违约?求助在线等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